1. 110.7.1(含)後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,不論是自售或委託代銷,均應依新制規定,於簽訂買賣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預售屋買賣成交案件資訊申報登錄。
a.O
b.X
2. 實價登錄申報登錄期限案件之期限最後一日如為假日,可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。
a.O
b.X
3. 如買賣成交個案交易總價並未包含裝潢、傢俱費用或特殊約定之稅費負擔等,則備註欄相關欄位即無需勾選及填寫。
a.O
b.X
4. 買賣契約簽訂後如有價金找補情況,可利用申報書的備註欄將相關資訊未盡事項核實註明。
a.O
b.X
5. 銷售預售屋者申報備查之銷售行為,係指登載有預售屋坐落基地、建案名稱或銷售地點之廣告、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額、簽訂書面契據、簽訂買賣契約等行為。
a.O
b.X
6. 不動產交易哪些情形需要辦理實價登錄?
a.買賣案件
b.租賃案件
c.預售屋案件
d.以上皆是
7. 下列何者非屬110.7.1實價登登錄2.0修法重點項目。
a.門牌地號全揭露
b.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管理
c.買賣移轉登記併同申報
d.預售屋全面納管、即時申報
8. 預售屋買賣案件以線上登錄、紙本送件(B2)方式申報,經取得申報書序號後即完成申報,不須將核章紙本送至地政事務所收件。
a.O
b.X
9. 受理實價登錄申報登錄之實際資訊哪些情形可以不公開揭露。
a.單價過高或過低之案件
b.總價為0之案件
c.特殊案件之交易如塔位/墓園等案件
d.以上皆是
10. 實價登錄租賃案件,透過不動產經紀業成交之租賃案件,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,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。若當事人自行成交,則無須申報登錄。
a.O
b.X
11. 預售屋買賣契約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,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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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X
12. 預售屋買賣實價登錄由銷售預售屋者(即預售屋建物契約之出賣人) 申報登錄,但透過代銷業者銷售成交者,則由代銷業者申報登錄。
a.O
b.X
13. 銷售預售屋者需要等到取得建造執照後,才可以申報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。
a.O
b.X
14. 預售屋買賣案件已完成申報登錄後,如買賣雙方解除契約,原已申報 登錄成交案件資訊應辦理撤銷。
a.O
b.X
15. 預售屋整棟大樓為辦公室使用,法定用途未供住宅使用者,僅須申報預售屋資訊備查,不須申報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。
a.O
b.X
16. 銷售預售屋者提供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,以法定用途為住宅案件才需要備查。
a.O
b.X
17. 銷售預售屋者取得使用執照後才銷售,也要在銷售前辦理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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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X
18. 買賣案件是以權利人及義務人(買賣雙方)為申報義務人,且申報時機提前於申請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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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X
19. 銷售預售屋者或受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,應於簽訂銷售屋買賣契約書幾日內,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。
a.訂約之日起三十日內
b.訂約之日起一個月內
c.訂約次日起三十日內
d.訂約次日起一個月內
20. 實價登錄租賃案件,透過不動產經紀業成交之租賃案件,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,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。若當事人自行成交,則無須申報登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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