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準答案 學生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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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請問下列敘述:「當兒少吸菸、飲酒、嚼檳榔、施用毒品、觀看暴力、色情等刊物、用危險方式騎車、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等行為,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少之人,應禁止兒少此行為。」為哪一條法令?
- 第48條第1項
- 第62條第1項
- 第47條第1項
- 第43條第1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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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並非所有性交行為均屬性侵害,當事人一方須有強制、乘機、利用權勢、詐術,對未滿16歲者進行性交等行為,才屬性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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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請問將不同類型之兒少安置生活於同一小家,其生活中除容易發生交互影響的狀況,作息也較規律,此種方式不隸屬於哪些類型的安置?
- 寄宿學校
- 親屬寄養
- 團體性安置機構
- 寄養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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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請問下列敘述:「兒少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,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者,其父母、監護人、利害關係人或兒少福利機構,得申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安置或輔助。」為哪一條法令?
- 第48條第1項
- 第62條第1項
- 第47條第1項
- 第43條第1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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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請問下列敘述:「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少之人,應禁止兒少充當第47條第1項場所之侍應或從事危險、不正當或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。」為哪一條法令?
- 第48條第1項
- 第62條第1項
- 第47條第1項
- 第43條第1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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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請問「2個年紀差距約4歲的兒童,不是以滿足自己性慾或性侵害、性騷擾意圖,而觸摸彼此的生殖器官、臀部、或胸部,過程中並無施加暴力或脅迫」的行為,可被定義為?
- 性強迫
- 性刺激
- 性接觸
- 性遊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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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將一名少女強行抱住並強吻其臉頰達1至2分鐘,並未構成強制猥褻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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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請問,如有兒少因被通報、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其他保護事由,其家庭、父母雙方或負教養責任之單親遇到哪項情事,不可申請委託兒少機構安置?
- 失蹤
- 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者
- 負有賭債須償還者
- 罹患重病須長期治療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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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性侵害的猥褻行為,是指除性交以外但可滿足性慾的行為,均可稱為猥褻,在法律有明文定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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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請問「觀看A片、窺視、裸露、言語挑逗、色情刊物」的行為,可被定義為?
- 性強迫
- 性刺激
- 性接觸
- 性剝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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